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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将试行低职高聘
[来源:本站 | 作者(文/图):刘国钧高职校 | 日期:2002年11月22日 | 浏览9546 次]
  为进一步推进教师职务聘任制工作,逐步建立优者为先,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学校将试行低职高聘,即在编在岗的一级教师可聘任为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在即将颁发的条例中,规定了高聘者的基本条件、必备条件和破格条件,提出了评聘程序和享受的待遇等,并在这项工作中要充分体现“按需设岗、规范评聘、公开公正、以岗定酬”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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