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主持工作)林春提出,新职教法与原职教法在顶层定位、领导体制和实施路径三方面有显著的变化。
不仅强调了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并且还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这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职业教育身份和地位,增强了职业教育的使命感,增强了职业学校师生的荣誉感。
加强了党对职业教育(职业学校)的领导,公办职业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职业学校基层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这从法律层面保证了职业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了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
突出产教融合的职教实施路径,职业学校的举办主体、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社会服务和质量评价等各个环节都渗透了产业布局、行业引导、企业需求等社会经济元素。这从法律层面指明了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是由国家、社会、群众来综合评价,不再是单一的教育内部自我评价。
十四五期间,学校将紧紧围绕“六协同、六融合”积极提升办学水平。即校企协同设置专业,实现专业和产业的融合;校企协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教学与生产的融合;校企协同开展人才培养,实现作品与产品的融合;校企协同评价人才培养质量,实现课标与行标的融合;校企协同构建教学创新团队,实现教师与师傅的融合;校企协同建设实训基地,实现教室与车间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