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强市背景下,常州职业教育怎样突破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现实瓶颈?
记者日前专访了来自教育行业的市人大代表、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党委书记刘维俭教授。
刘维俭谈到,对于实现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规定中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每年各净增3万和2万的目标,职业教育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人才强市战略的实现。
刘维俭建议,校企合作是培养“发展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有效举措和实现途径。近年来,我市职业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突出问题体现在:企业热情不高、教师动手能力不强、学生实习专业不对口、教学脱离实际、人才质量评估标准不合理等。如何扭转“应用型人才不应用”的现象,如何摆脱校企合作中表面繁荣的假象?他认为法律政策保障是关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都明确要求,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办学法规。
刘维俭认为,法律政策是校企合作规范、有序、科学、有效、持续开展的根本保障。他说,依靠法律政策,能够明确校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束并规范双方的教育行为;能够依法制定可行的激励和奖惩等机制,有效地调动双方积极性;能够最大限度地整合、利用双方资源,推动校企合作的双赢发展;能够保障双方科学合理地开展校企合作中的创新活动,对于职业教育的整体、长远发展具有导向意义。
“政策保障是最好的投入。”刘维俭最后说,“这一点,刻不容缓。它事关我市中国职教名城和人才强市目标的实现。”
据了解,2009年《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出台,2012年2月《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实施办法》又进一步明确了各项举措。随后,北京、唐山、厦门、深圳、济南、苏州等地,都相继出台了地方政策和制度。(钱月航)